关于公示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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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复评工作的通知》的安排,我厅组织专家对全省308所中小学“传承校”申请学校,367所“特色校”申请学校先后进行了初评、实地复评和集中合议,评选出第二批广东省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212所(见附件1),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229所(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相关信息错漏,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高教大厦体卫艺处;联络人:方汀;联系电话:020-37628253。
附件1:
附件2: